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状元家的小夫郎

状元家的小夫郎

作者:费恒一

类别:言情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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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5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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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始冠,缁布冠,自诸侯下达,冠而敝之可也。玄冠朱组缨,天子之冠也。缁布冠缋緌,诸侯之冠也。玄冠丹组缨,诸侯之齐冠也。玄冠綦组缨,士之齐冠也。缟冠玄武,子姓之冠也。缟冠素纰,既祥之冠也。垂緌五寸,惰游之士也,玄冠缟武,不齿之服也。居冠属武,自天子下达,有事然后緌。五十不散送,亲没不髦,大帛不緌。衣冠紫緌,自鲁桓公始也。

  帷薄之外不趋,堂上不趋,执玉不趋。堂上接武,堂下布武。室中不翔,并坐不横肱。授立不跪,授坐不立。

  殷中軍妙解經脈,中年都廢。有常所給使,忽叩頭流血。浩問其故?雲:“有死事,終不可說。”詰問良久,乃雲:“小人母年垂百歲,抱疾來久,若蒙官壹脈,便有活理。訖就屠戮無恨。”浩感其至性,遂令舁來,為診脈處方。始服壹劑湯,便愈。於是悉焚經方。



简介:

  君抚大夫,抚内命妇;大夫抚室老,抚侄娣。君大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,不冯庶子;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、庶子,庶子有子,则父母不冯其尸。凡冯尸者,父母先,妻子后。君于臣抚之,父母于子执之,子于父母冯之,妇于舅姑奉之,舅姑于妇抚之,妻于夫拘之,夫于妻于昆弟执之。冯尸不当君所。凡冯尸,兴必踊。

  玉不琢,不成器;人不学,不知道。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,教学为先。《兑命》曰:“念终始典于学。”其此之谓乎!

  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