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完赛后,洛昀瞅着林毓发肿的下巴,便和其他人分道扬镳,载着林毓回家。
经过一家药店时,洛昀跑进去买了化瘀血的膏药,林毓心情不佳,不想带着情绪回家,便拿着软膏跟洛昀道了谢,说自己有事就走了。
洛昀看见她满脸的山雨欲来,也没多问什么,让她自己走了。
林毓一个人走到护城河边,护城河两岸长了软软的草丛,林毓坐在一棵茂密的大树下,背靠着树干,看着波光粼粼的河边,心中的烦闷被平缓宁静的湖水渐渐化解了。
坐了差不多二十分钟,她才想起膏药还没抹,便伸手进衣兜掏软膏,然后她表情凝滞了一下,把兜底都拉了出来,还是没看见软膏的影子。
“糟了,难道掉路上了?”林毓腾一下翻起身,赶紧寻路找回去,但没走几步,便看见后面那棵大树底下,一个人正倚靠在树干上,手里拿着那支软膏,冲林毓晃了晃。
林毓眼睛突然就亮了。
是洛昀。
林毓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,两人还有十几步距离时,洛昀一下就把软膏抛给了林毓,林毓就跟二哈一样扑腾着双臂接住了膏药。
洛昀拧着眉:“这玩意儿很贵的,二十多呢,够吃三顿早饭了。”
林毓被他这么一说,顺口接了一句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对洛昀说的话:“抠成这样可找不到对象啊。”
说完,林毓变成石头僵住了。
这些话是她以前常跟gay叔瞎扯淡时的顺口溜,没想到一不留神就冒了出来,果然人是要时刻注意谨言慎行的。
洛昀好像也僵住了片刻,然后尴尬地笑了:“林毓,我怎么觉得你整个人都变了,还是你以前就这样,只是我没发现。”
洛昀说完这话,嘴角微微上勾,恰好勾出了一种似有似无的暧昧。
林毓的心咯噔一跳。
她说的话暧昧,洛昀的表情也暧昧,再加上这炎炎夏日、青青河边、粼粼波光,空气中全是暧昧的气息。
林毓真希望自己能变成肤白貌美小仙女,才配得上这种可以当青春文学封面的场景,而不是一个帅哥和一只刚出炉的烤鸭。
林毓觉得自己招架不住,立刻认输,她避开洛昀的目光,轻描淡写地说:“是吗,可能是你没发现吧。”说完,她便往岸上走,“我回家啦,还要装修。”
她经过洛昀身边时,却被洛昀拉住了手腕,林毓整个人都激灵了一下,觉得全身汗毛集体起立开始报数了。
洛昀的手有点凉,在这夏日炎炎中倒有降温的奇效。
林毓心里加身体都瞬间降了好几度。
“林毓,”洛昀松开她,“那天你见我打得那个人,是我妈的新男友。”
林毓猛地呆住,瞬间对上洛昀的目光,洛昀的眼睛比平时柔软了许多,露出几分他从不轻易示人的软弱。
洛昀看着湖面,慢悠悠说道:“我爸妈离婚了,我妈三天两头换男友,至今为止,我都不知道她给我的那些钱,是从哪个男的身上要来的。”
林毓还是第一次知道失语症是什么感觉。
她想说一堆话,但硬是没从纷乱如云的思绪里找到一句合适的。
洛昀似乎也不需要她说什么,喃喃道:“其实,一个人真的改变不了多少事吧。”
林毓抬起头,如果上一句她找不到答案,那这句话她就已经有足够的勇气回答了。
“洛昀!”林毓直直看着他,“几个月前我还以为我进不了精英班,不是以为,是那时候的我肯定进不了。但这几个月,我每日每夜的做题,原本想着试一试,结果奇迹真的发生了……其实,我是想说,改变别人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,就不要那么在意,重要的还是改变自己,这才是唯一而且一定可以把握的事。”
“只要我们自己改变了,我们身边的人也许会因为我们的变化而改变也说不定。”
洛昀愣怔地看着林毓,也不知道在想什么,但原本皱起的眉头似乎有了微微松动,过了一会儿,他伸手抓了抓林毓的头,又轻轻在林毓的脸颊上点了一下:“你不抹药吗?”
林毓还沉浸在她激情慷慨的演讲中,被洛昀这么一戳,立马破功,赶紧挤出药膏,抹在肿成鸭蛋的下巴上。
洛昀转身往岸上走,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,原本抑郁的心情也被夏日的太阳蒸发成了水汽,整个心蓦地轻松起来。
洛昀载着林毓回家,到了铺子前时,林妈看着洛昀明显吃了一惊。
林毓:“我同学,我不小心摔了一跤,他送我回来。”
林妈看着林毓的下巴,赶紧给洛昀道谢:“她同学,要不进来坐会儿,这天太热了。”
洛昀摇摇手:“我还要去练琴,谢谢阿姨。”
洛昀要走时,林妈一个健步跑到冰箱前,从里面拿了一瓶冰红茶,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塞到洛昀的手里:“拿着喝,谢谢你啊。”
洛昀并不喜欢饮料,不过还是笑着接受了,他冲林毓摇摇手,便踩着车飞走了,林妈看着他的背影不停说道:“这小子真帅!我还从来没看过长得这么周正的人,比好多演员都帅。”
林毓:“嗯,他妈是大美女,基因好嘛。哪像我,出厂配置就差……”
林妈瞪大眼,给了林毓的屁股结结实实一巴掌:“说的啥话,你妈当年也是村里一枝花,多少人找你外婆说亲啊,你自己不争气长歪了,能怪谁?”
林毓:“我瘦了也是美女一枚,不信走着瞧。”
林妈斜着眼看她,硬是没从她那张黑炭脸上看出美女的端倪,但又不好打击她,便幽幽说道:“嗯。那你加油。”
……
就在忙忙碌碌中,暑假倏忽而逝,林毓家的铺子终于装修完了,两个铺面一拉通,整个气势壮观了不少。
这个水果店在整条街上的存在感瞬间提升了一个层次,属于叫得上号的了。
当然,以此为代价的是,林家那三瓜两枣的家产几乎见了底,所以一家人的伙食从两菜一汤变成了一菜或一汤。
林毓完全没有怨言,她本来就要减肥,而且她知道那些后面发达的人都是早年勒紧裤腰带买房的。
对大部分人来说,先苦后甜和先甜后苦总得选一样,林毓简直爱死了这种受苦受难的日子,心里美上天。
开学前一天,洛昀给她打电话,邀请她去看乐队的广场表演。
林毓自从上次后,已经一个多月没见过洛昀,便欣然接受了。她翻衣倒柜比划半天,硬是没找到一件过得去的衣服,但唯一确定是,她的的确确瘦了许多。
林毓最后还是选了最简单的运动衫运动裙,不会嫌太大,而且不会因为皮肤黑而显得太突兀。
去之前,她特地打了个电话给梁甜,安排了一些事,便美滋滋地去洛昀表演的广场了。
这个时候还不流行广场舞,广场经常有流浪歌手表演,洛昀的乐队看上去挺专业,完全不像流浪歌手的简易装备,所以一瞬间就吸引了许多人驻足观看,还有附近的大爷大妈带着小马扎来捧场。
林毓到来时,人已经围了好几层,她只好在后面的一个假山石上坐着,能远远看见整个乐队的表演。
洛昀唱的是他自己写的歌,像美国的乡村摇滚。
林毓一直觉得洛昀这个人挺神奇的,一般搞摇滚的个性都挺强,无时无刻不在标榜着“做自己”“不妥协”,但洛昀不是。
他会去找那个“妥协”的办法。
并不是被市场推着走,市场火什么他就唱什么,而是力求在大众审美水平和高级音乐之间找一个契合点,潜移默化地引导着大家的审美提升。
洛昀的性格,就像他在节目中说过的那样,更像是一个红尘中的修士。
他能明白那些玄而又玄的境界,也在不停地追求,但另一方面,他也在试图理解大众的接受点,从中找到一条折合的路。
林毓喜欢洛昀的原因太多太多了,但这份带着尖锐的温润,是她最欣赏的。
洛昀的歌还不如之后的成熟,有很多地方衔接突兀,但大家还是听进去了,虽然不是什么可以让人摇摆的神曲,但洛昀唱歌时散发的气场,很容易让人沉入其中。
不知不觉中,几首歌便过了,有人拍了拍林毓的肩。
林毓回头,看见是梁甜。
梁甜特地打扮了一番,穿着素色连衣裙,头发也梳得很顺,看上去气质上乖巧了许多。
“我这样还行吗?”梁甜问道。
林毓直接给她比了个大拇指:“赞!”
林毓:“白苏呢,你跟她打过电话了吗?”
梁甜故作玄虚地笑了笑:“你一会儿就知道了。”
林毓点下头,没说话,眼神突然锋锐了许多,她可以忍一次两次,但像白苏这样阴魂不散的,她绝对不会忍第三次。
梁甜坐在林毓边上,痴痴地看着洛昀,脸上浮起傻笑。林毓看着她,想起那会儿坐办公室每天刷洛昀微博的自己,突然就释然了。
原来所有女孩的青春都一样,都会被一个可望不可即的人点亮整片天空,哪怕他不知道,但只要他存在着,这个世界就是绚丽多彩的。